解放思想 兴税强省
湖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、局长 程安亭
2008年12月08日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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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“坚持科学发展、加快富民强省”,是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主题。其中,解放思想是前提,科学发展是手段,富民强省是目的。
    30年改革开放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,解放思想是改革发展的火车头。每次思想的新解放,都推动了改革开放的新突破,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新发展。“历史经验表明,坚持思想解放,中国就改革就进步;反之,就停滞就落后。”湖南国税系统解放思想,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立足工作实际,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,着力解决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,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才能为加快富民强省的步伐提供更坚实的税收支撑。
    科学发展观是兴税强省的重要手段。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,树立六种观念。一是要树立税收职能观,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、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,为实现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;二是要树立经济税源观,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,要注重服务经济,培养税源,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;三是要树立纳税服务观,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平与能力,自觉实现好、维护好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;四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工作举措要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,工作成绩要经得起群众、实践和历史的检验;五是要树立科学管理观,正确处理科学化、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关系,将三者有机统一,不断提高管理效能;六是要树立人才兴税观,始终坚持以人为本,加强队伍建设,为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    落实科学发展观,为实现富民强省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,必须坚持“聚财为国,执法为民”。坚持“聚财为国,执法为民”,直接体现了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要求,反映了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。坚持“聚财为国”,必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作用,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。只有依法将应收的税收收到国家的财政手中,财政通过统筹安排,才能促进教育、卫生、文化事业的发展,才能改善基础设施建设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才能有足够财力完善各类社会保障等等,改革的成果才能惠及到广大人民群众。发挥税收的财政职能作用,必须树立“发展是第一要务”的观念。只有经济发展了,税收才能持续稳定增长。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征收与税收计划、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,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努力做大收入盘子。同时,要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“一化三基”进程,制定切实可行的培植税源的工作思路和措施,培植和壮大地方重点税源。坚持“执法为民”,必须把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,通过依法行使职权,规范执法行为,优化纳税服务,落实税收政策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。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体现“聚财为国,执法为民”的工作宗旨。从影响税收的三要素即经济、征管、政策来看,在一定时期一定经济条件下,决定税收总额和税负高低的最重要因素就是税收征管水平。实际工作中,加强税收征管,就要实现税收科学化、专业化、精细化管理,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。积极构建以宏观税负分析为核心的互动长效机制,将通过税收分析强化征管薄弱环节的工作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化,建立国税、地税、统计、工商、房产管理、民政、公安、海关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平台,强化信息分析和应用,形成综合治税的合力。
    落实科学发展观,为推进富民强省提供有效的调控工具,必须坚持严格依法治税。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,坚持依法治税,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,应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,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和资源合理配置,推进科技含量高、经济效益好、资源消耗低、环境污染少、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进程,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。在招商引资和发展经济的过程中,要注重考察和提高经济的运行质量和GDP的税收含量。在依法治税的过程中,通过有效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,引导和保护守法经营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促进经济健康发展。这两者本身就是税收服务经济和改善民生的最本质体现。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落实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,严格依法办事,特别是要继续落实好支持中部崛起、西部大开发以及支持高新技术产业、建设“两型社会”等税收优惠政策,推动相关企业的发展。要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主导作用,认真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,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,公平内外资企业税负,防止贫富两极分化,关注社会弱势群体,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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